18.9升桶装水(40斤)扛在肩上是什么滋味,相信住在高层且需要下楼打直饮水的朋友们都体验过。
那么,如果是在炎热的夏天,闷热的电梯里,扛着40斤的水桶并被同乘电梯的熊孩子故意伸脚绊了一下!那感觉将会如何?
江西,南昌张先生(化名)就碰到了这种情况,在他准备出电梯之时,差点被身后的小男孩绊倒在地,张先生愤怒不已,扭头怒踹了小男孩一脚,并怒斥:
“我不是你爸妈,我可不会惯着你!”
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……
熊孩子“没分寸”年8月的一天,张先生家里断水,无奈之下定了一桶大容量的直饮水,并自己下楼去取。
天气炎热,随便走走就会满身热汗,更别说扛着40斤的水桶了,张先生心情烦躁,只想赶紧回到家里避暑。
然而,等电梯门即将关闭之时,一位母亲带小男孩又把电梯门按开,张先生连忙后退把两人让了进来。
母亲拉着小男孩站在前方,但这小男孩不愿意站在电梯门口,在电梯里四处走动,最终站在了张先生右后方,与母亲一起把张先生夹在了中间。
电梯里位置明明很大,但小男孩始终站在张先生旁边,看着张先生扛的大水桶好奇不已,张先生热得不行,又被小男孩好奇地“审视”,顿时觉得无语。
好在,小男孩家在低层,张先生没等多久,电梯门就打开了。小男孩的母亲率先走了出去,伸手要牵孩子,但看到孩子不搭理她,也没再理会,自顾自地玩着手机离开。
张先生见小男孩迟迟不出,只能绕身从他左边过路,可谁料小男孩不仅没让,还在后面偷偷伸脚绊了张先生一下,张先生只觉得脚下一卡,差点连人带桶摔过去。
张先生疑惑不已,转身朝小男孩看去,然而他发现小男孩笑的十分开心。张先生的怒火瞬间燃起,在门口站了2秒后,手扶电梯对着小男孩踹了一脚。
熊孩子并非是不知好歹,也并非是分不清好坏的,当张先生怒视小男孩的时候,小男孩的笑脸其实已经开始逐渐凝固了,看到张先生踢过来,更是一句话不敢说,直接往后跳去,双手紧扣在一起,低着头一句话不敢吭,俨然一副犯了大错的样子。
张先生见状,也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过于草率,但心中怒火无法消散,于是气鼓鼓地对着小男孩喊了一句:
“我不是你爸妈,我可不惯着你!”随后便转身而去。
张先生虽然没有因此而摔倒,但小男孩的这种行为让人看了也不由得血压飙升,试想如果张先生没有站稳摔倒在地,那将会是多么的危险。
小男孩本是白纸一张,能做出这样的行为俨然没有安全意识,肯定是缺乏管教,所以网友觉得张先生踹的好,既然家长不管,就需要有人替其管教管教。
如果说小孩子不懂事大吵大闹,可能是天性和教育使然,然而伸出脚去绊别人显然又上升了一个层次。
小男孩绝不会无缘无故地伸脚绊人,他绝对知道绊人的后果,也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麻烦,所以不是受到了不良的影响就是再犯!
对于这种情况,家长应该格外注意,莫要认为孩子还小就随意教育。
小不为而酿大错“他只是个孩子,他有什么错呢?”
在孩子冒犯到他人之后,有些家长会这样解释,并且当着孩子的面与被孩子冒犯之人进行争吵,这也造就许多小孩子缺乏分寸感,总认为自己的行为会被包容。
这些父母应当想不到,孩子心里其实跟“明镜”一般,越是包容,他们越放纵,越肆无忌惮。同样的当熊孩子被他人教训的时候也会害怕,哭鼻子!
父母的肆意包容举动,也许会使孩子酿成难以挽回的结果。
河南信阳曾发生过这样一个事件,李女士(化名)的亲戚带着两个小孩在其家中做客,李女士只是出门买了点菜,回来后就发现自己的化妆品全部被打开了,口红被熊孩子拿去在地上画了几个猪头,粉底被当做了颜料。
两个孩子围着“杰作”玩的不亦乐乎,而孩子的父母竟然坐在旁边笑呵呵的看着,李女士的眼泪直接夺眶而出,她质问亲戚为什么不管教他的孩子,而亲戚则用长辈的口吻回击道:
“他们只是孩子,玩一玩怎么了!”
“你作为姐姐,不能包容包容吗,口红多少钱,再给你买几只!”
然而等亲戚得知这一地的化妆品得有个小万块之后,瞬间傻了眼,连忙拿亲戚的身份来做挡箭牌,还斥责李女士没有姐姐的样子。
李女士觉得非常的屈辱,甚至于精神都被污染,于是将亲戚告上了法庭,两个熊孩子的行为也为亲戚带来了沉重的赔偿代价。
同样,有一家三口在海边旅游,期间一个小男孩抓到了一只海鸥,往它嘴中塞着爆米花,周围的游客看到后过来纷纷制止。
小男孩充耳不闻,并把海鸥倒过来往爆米花罐子里塞,这一幕让更多的游客不满,找到小男孩的父母,让其制止小男孩的行为。
可大跌眼界的是,小男孩的父母不仅没有制止,还在旁边出着主意:
“硬塞塞不进去,按住它的两个翅膀,顺着使劲塞就进去了!”
这样的言论和嬉笑的态度,令游客大怒,当即拨打了林业局的举报电话,最终这一家三口得到了沉重的代价,被处以悔过和元的罚款!
行*处罚虽然不会留有案底,但也会有行*处罚记录,对孩子的成长和未来有着巨大的影响,可谓代价沉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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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父母对于孩子的监护与教育不仅是道德问题,也是法律问题。我们常说监护权这个概念,但监护孩子在法律上不仅是权利,还是一种应尽的义务。
法律要求父母的监护义务包含了保护子女的财产、人身安全,以及引导未成年孩子身心健康成长。
在本案之中,小男孩出脚绊了张先生,那么小男孩的父母应当对小男孩进行教育,并对张先生赔礼道歉,以身作则,而并非不闻不问。
杜绝抱有“我的孩子,想教育就教育,不舍得管就不管”的态度,因为这是一种不好的且违反法律的权利本位思想,要铭记教育未成年、监护子女属于法定的义务,是要必须履行的内容!
若张先生摔倒并造成损失怎么办?在本案之中,熊孩子年龄尚小,且张先生恰巧高大威猛,两股力量差距过大,所以并未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,但仍旧需要警示,如果张先生不幸因此受伤或者造成财产损失,那么本案将由小男孩父母承担所有责任。
该条为父母对被监护人侵权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的规定,即孩子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,不追究父母是否有过错,一律代替孩子承担侵权责任。
只有在能够证明自己尽到监护职责之时,才能减轻侵权责任,这是什么意思呢?
过错指的是对侵权发生存在着过失和故意的心理状态,父母代替未成年承担责任不考虑此因素,而“尽到监护职责”指的是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尽到了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。
在本案之中,熊孩子绊人对于母亲而言,母亲并未有过错,但其仍旧要替熊孩子承担责任,而且其不能用“平时在家里都讲过小孩子要文明,不允许绊人…”此类理由作为减轻责任的抗辩,因为这些并不代表着其尽到了监护义务。
正确的做法是,在下电梯之时牵着或者叫孩子离开,如果不离开强制带他离开,如此才算尽到监护义务。
人之初,性本善,未成年本为白纸一张,未来将要怎么发展与家庭这第一道港湾有着密切的联系,作为家长,应当以身作则,承担起监护责任,认真教育孩子。
对此,屏幕前的大家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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