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尽欢
我和十安很小的时候就认识,我们在一个小镇上,他住我对门。
在我四岁到二十岁的时光里,全都有他的参与。
小王子对玫瑰说,世界上也有五千朵和你一模一样的花,但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。十安就是我的不可或缺,捧着玫瑰的小王子。
小时候我们两个人同喝一瓶娃哈哈,夏天四处寻老房子绕着蜘蛛网去小树林里捕蝉,换牙的时候相信把牙齿抛的越高,长的就越高。
我澄清一下这是谣言,我每回都竭尽全力扔的最高,可我的个子还是很矮。
十安高高瘦瘦,长相俊朗,在国旗下演讲,声音好听又响亮,学校好多女孩子都很喜欢他。
大概是因为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,当我还不太懂喜欢是什么滋味的时候,潜意识里也认为十安只会对我好。
他书包里面总带着我吃不腻的*瓜味薯片,一颗一颗的剥我喜欢吃的荔枝桂圆,我的歌单就是他的歌单,我生活中的所有的不能自理都有他代替。
我的小怪癖和小缺点他全都知道,我喜欢咬笔头的习惯也在他的监督下慢慢戒掉,差到不行的物理成绩也在他的悉心指导之下有了长进。
他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,所以在他提出和我在一起的时候,我一秒也没有犹豫。
毕竟在我看来,十安是立志要做物理学家的人,和他在一起像是件伟大的事情。
十八岁高考结束,我和十安一起去海滩游玩。日落时分,天色有些暗,整个天空大半染了橘红,海水澄澈碧蓝。不知道是谁放的烟花,实在浪漫。
十安忽就面向我,看着我的眼睛,潮水开始上涨,可他说的一字一句我听的清晰:
“普希金对他喜欢的人说,你最可爱,说时来不及思索。而思索之后,还是这样说。”
我当下有一些不解他说这话的含义,作为冲浪小达人的我早早就听说过。
而他继续说:“初六,我也想这么对你说。”
霎时,我心中的烟火也绽放起来,心跳怦怦怦的不受控制。
他第一次牵我的手,我们俩都很紧张,一小会儿便出了汗,可谁也不愿意先松开。
后来海滩上的人越来越少,我们就牵着手一直走,只吞吞吐吐说了几句话。我看着在天上飞来飞去的海鸥,心中雀跃:
今天真好,小海鸥们。
我有时想,我的爱情没有一点波折,实在不像我爱看的偶像剧情节。
没有他妈妈甩来的一千万的支票,没有第三个人时不时地出现,甚至没有九十九朵热烈的红玫瑰,我就愿意和他在一起。
可如果我想要一个相伴一生的人,不是他,还会是谁呢?
在一起之后,他抱怨说我是一个神经大条的人。十几岁的时候,十安用狗尾巴草编了一个戒指给我,而我只会做着*脸,笑他傻。
他说他就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我也没用,只好用初六才是个傻子来安慰自己。他还说我是个榆木脑袋,他那么明显的对我好,我都没有察觉。
我只能说十安真的是一个很沉得住气的人,他不说我都不知道他那两年有那么多的小情绪,想想真可爱。
我叫初六,好多人以为我是初六生的,其实不是。我五号生日,但是爸妈觉得六是个吉利数,照这样看也不是没有道理。能够遇到十安,确实吉利。
我们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恋人,相处的都很舒服。明明是同龄,他却像一个大哥哥一样把我照顾的很好。
他无论到哪里路过饰品店,都会给我带一个头绳回来,到现在我存满了一个木盒子。他会学着给我煲我喜欢喝的汤,做各式各样的小甜点。
我们爸妈本身就是同事,也很乐意看到我们在一起。尤其是我的妈妈,老是提醒我遇到十安这么好的男孩子千万要知足,他对十安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。
十安的妈妈也偷偷讲过一个小故事给我听。
阿姨说我小时候喜欢看童话书,整天嚷嚷着要嫁给王子,小十安就问自己不是王子怎么办,阿姨就回答:
“那你要努力长成初六喜欢的样子哦。”
“好!”
原来他那么小,就打定了我的主意呀。
日复一日复十六年的相识,两年的恋爱。一年又一年,心心又念念。他不必穿上披风,就已经成为我的英雄,在我的世界里左右穿梭,行侠仗义。
我们大学毕业后会组成一个小小的家庭,我要生一个男孩子,看看是不是和十安小时候的模样一样。
我和十安度过这么长的时间,一分一秒的过去,我们靠的越来越近。你一定会有一个吃不腻的口味,遇到一个喜欢的不得了的人。
-End-